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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刊於ICB11月號

部落格真的是一個很妙的東西,部落格的評論雖然不用負責,但是真的比其他專業評論更值得參考,現在找餐廳找旅館不看看部落格真的不行

 

35萬網迷崇拜的名流男孩

年僅20歲的部落客布萊恩,靠獨特穿搭風格和名設計師加持成為時尚新名人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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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國星光大道捧紅了原本只是手機銷售員的保羅‧波慈,台灣則捧紅了樣貌平凡但歌聲獨特的楊宗緯,這年頭要成為名人,不一定要有天生的明星臉孔和巨星風采,只要有特色、具話題性,就可能讓一個平凡人變身成新名人。而有時候名人的快速產生除了傳媒力量外,來自另一個名人的加持往往效力驚人,2008時尚界裡最熱門的話題莫過於這位BRYAN BOY,來自菲律賓馬尼拉,今年才20歲的布萊恩,原本只是用心經營以時尚為主題的部落格,因為自戀的個性還在部落格中成立「我愛布萊恩」專區,讓喜歡他的網友可以對他表達喜愛之情,突然有一天他收到LV設計師馬克‧雅各斯(MARC JACOBS)親自書寫的“I LOVE YOU, BRYANBOY”看板,隨後馬克還以布萊恩的名字「BB」命名他2008新款的鴕鳥皮手提包,並在新一季秋冬發表會中請來身材相仿的當紅男模柯爾摩,演繹布萊恩式的女裝秀,表現出對他十足的喜愛和肯定,布萊恩也因此一夕走紅。

 

 

 

獨一無二,只作自己

布萊恩原本是一個網頁設計師,由於愛時尚、愛名牌,四年前開始寫部落格,雖然他沒有從事過時裝行業,但是他極自豪最新一季的服裝和包包,他一定會有一款,對時尚研究十分深入。身材纖瘦的他非常敢於搭配,常常以自己為主角,身穿迷你洋裝、超短熱褲、配戴超大墨鏡,再手提名牌包,許多女生想不到或不敢穿出門的搭配法,在他的身上卻很有特色,再搭配上他搔首弄姿的姿勢,雖然看來有些搞怪,但卻讓人不得不佩服他的搭配眼光。現在每個月有35萬來自世界各地的網友造訪他的部落格,看布萊恩今天又穿了什麼新時裝,布萊恩也很樂於分享他在時尚圈的所見所聞,真實不做作的他,常在部落格發表很多搞笑內容。很多設計師、名模、時尚迷在馬克‧雅各斯後,也都以「I LOVE BRYANBOY」為傲,看來跟隨名人喜愛的事物,也是讓自己跟上新潮流的一條最佳捷徑。

像布萊恩這種部落客變身名人的現象已是不容忽視的新趨勢,看看同樣當紅、瀏覽人次破千萬的彎彎、貴婦奈奈、酪梨壽司等造成的廣大效應,部落客名人甚至比明星代言更有效,也讓他們成為新一代的明星。懂得經營部落格的人,無疑掌握了一個驚人的地下媒體。

 

 

參考參考他的品味囉~ http://www.bryanboy.com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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