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奇麗日記搬文 2005.3)






說我的BLOG已經在廣告圈繞了一個小半圈,只能說著實讓我嚇歪,
小魚姐警告說,我再不寫讀者就流失了,我只好Brave the rain 趕緊來寫一篇。
話說前一段時間蠟燭兩頭燒,所以拖了很久沒寫,但也因為蠟燭燒而燒出了一番深切的體會。

其實一直想問問所有在廣告公司載浮載沉,加班到天荒地老的人,因為廣告工作犧牲了你90%的生活,真的值得嗎?
我當然知道會有很多熱血人大聲跟我說,of course! 因為我對廣告的熱情,因為我可以有更好的Promote更好的pay,因為成就感。但是你們心中真的沒有一個小聲音常常os著,天阿!這種工作也太累了吧…..。

(昨天回到家,累的連我想看的節目都沒辦法看…就是5個gay改造一個男生那節目)
不要說看電視這種小事,跟朋友吃飯,跟男女朋友看電影,幫兒女溫習功課,學一個才藝等等,全都難以做到。不是說真的抽不出一滴時間,而是累了一天後,什麼事也不想做了,生命中所有的慾望全在
睡覺一事。不過我也是有看到努力在週末出去玩耍,努力出國,努力接送小孩上學,努力從事自己喜歡興趣的人,只能說也太累了吧!!!!大概是我本人實在是懶惰本質,即使有個完整的週末可過,也會在睡掉一天,吃掉半天,看電視看半天,晚上開始想要一週的工作即將又要開始的輪迴度過。更別提週末加班搭乘捷運,更是顯示出一種米養百樣人之心酸,人家是好友三五成群背著包包,而我是面無表情的前往公司的路上。

如果這樣的辛苦換來的是pay,換來的是成就感,那也許可以忍受,
當這兩樣都沒有時,是什麼力量稱著自己繼續過著這樣的人生呢。
大哉問!

再進一步想,是什麼樣的原因造成廣告公司加班成性,
廣告詞的”沒事幹麻不早走”真是切中我們的心聲(不喟是廣告公司想出來的詞)
是因為公司壓榨,一人當五人用
是因為客戶總是急件
是因為無謂的ㄍ一ㄥ
還是因為什麼?

最近小魚忙碌於工會的成立,所以研究了不少法規東西。聽了之後,讓人真的不得不思考,爲啥獨獨我們在簽contract時,要接受加班無加班費這種事情,爲啥我們要接受假日加班不得補假這種惡毒事。我唯一能得到的一個理由是,為了一股對廣告的熱情。

一個人離開廣告圈與否,應該就是端視於你心中的熱情瓶中,熱情還剩多少....


不知道,提出這個反問,不是真的想以及能夠反制這種情況,只是大家真的要好好想想阿~~~
人生只有那麼一回,全奉獻在這份工作上之後,犧牲的是生活品質,友情,愛情和親情,是否真的值的……..

也許不是大家都這麼negative,我只希望在當別人問你,那你為什麼要做這一行時,
你能夠有個堅定且漂亮的回答。
而目前的我,並回答不出來………………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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