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難得跟前廣告公司的達子和ingly吃飯,加上跟我前後腳離開該廣告公司的奧斯丁,距離上次四人見面應該已經一年多,所以說其實時間真的過的好快,有兩位已經結婚,兩位已分手 (我是屬於分手的那組),我和逃離同事都紛紛無法接受達子和ingly很會撐在廣告公司的毅力,因為要我們在回到天天加班的日子,我們真的不願意,雖然也多次勸離,不過畢竟大家想法不同吧。尤其是達子同學竟然覺得不加班不知道做什麼的想法,真的是佩服不已,不愧是可以在累死人廣告公司待了四年的人。

 

晚餐吃了奧斯丁懷念的情西,的確東西是蠻好吃,但是也屬於美式的胖食物就是了。對了,倒楣的是我今日又被照了紅燈越線的相,喀嚓! 閃光就給他閃下去 ,再次我也要許個願望,今年不要在接到罰單了,但是事實上要不被開罰單的兩個方法就是 一: 不開車 二:不開不熟的路。今年一定不能在連這個地方也漏財了!

 

另外,有一個有趣的小插曲,最近因為有寫了一些文章在雜誌上,其實我是低調倫,不過曾經有把某一篇寄給前同事英格利看,今天他說他的AD有一天印了這篇文章給他看,他就說這是SANDRA寫的,沒想到我寫的東西還有人會印出來分給人家看,表示寫的東西還有人覺得OK。後來達子也很妙,竟然說他看過這雜誌也有看到我的中文名字,當時還以為只是跟我同名同姓的人 (因為覺得這麼正經的東西不是我寫的),拜託我也是有點深度的人,不是只會寫五四三,不過應該是因為對我的印象就是幾年前曾經小傳播一陣子的 奇麗日記吧,由此可見,文字真的是具有流傳力,因此行事不得不慎阿,尤其現在這個傳播快速的時代,總之挺是妙就是了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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